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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法制报,登报公告,证件遗失,挂失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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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寸 |
山西法制报登报电话:0351-4222-202 挂失公告 证件遗失 减资公告 登报公告 太原
登记主管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后,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。对申请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受理,并书面告知理由。
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。对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对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公章遗失声明登报格式如下,公章遗失声明登报格式模板需说明企业名称,丢失证件名称等重要信息!具体登报信息登报企业会详细说明,以下仅供参考!
xxxxxxxx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司公章一枚,声明作废。
xxxxxxx有限公司遗失公章,公章,财务章一枚,声明作废。
遗失声明xxxxxxxx公司(注册号:110xxxxx)不慎将公司公章(财务章、人名章)遗失。特此声明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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